古律师团队133 3286 8430 传真020 8769 6907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1108室 地铁:动物园站 公交线路:动物园南门站 一.工伤鉴定申请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鉴定申请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真心真情律师团队 服务理念:真心为你付出,真情为你疾呼!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11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