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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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未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之二保利威座大厦北塔28楼
  • 姓名: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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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分类

    从化*抢劫罪会见律师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12-11-28
  • 阅读量:125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111.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  
  • 关键词:从化*,,,抢劫罪律师,,入户抢劫

    从化*抢劫罪会见律师广州***刑事辩护律师详细内容

    古律师团队1862 000 7815       133 3286 8430
    地址:越秀区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1108室
    律师事务所网址/   
     
    真心为您付出,真情为您疾呼! 
    ——东方星联律师团队为您提供刑事法律服务 
    
     对于刑事案件不论是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较重要的是争分夺秒,及早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不要再为卷入刑事诉讼而烦扰,积极行动才是对您家人、朋友较大的帮助!
    
         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是构成本罪。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   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劫取财物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抢劫罪的作案现场,无论是拦路抢劫、入室抢劫,都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
    
     古律师团队1862 000 7815       133 3286 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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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之二保利威座大厦北塔28楼,联系人是张敏。 主要经营同纠纷、债权物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婚姻继承纠纷、行政诉讼纠纷、刑事辩护和非诉讼业务。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法律咨询服务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