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律师186 2000 7815 133 3286 8430 真心为您付出,真情为您疾呼! ——东方星联律师团队为您提供刑事法律服务 对于刑事案件不论是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较重要的是争分夺秒,及早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不要再为卷入刑事诉讼而烦扰,积极行动才是对您家人、朋友较大的帮助!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百四十一条**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古律师186 2000 7815 133 3286 8430 >>>更多资讯请直接联系古律师。 交通路线:地铁5号线动物园站,车站动物园南门站或东峻广场站,来时请事先电话联系。